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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长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气干性自交联水性树脂及4000吨水性涂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点击次数:更新时间:2020-04-13 15:04:10【打印】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64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开展期间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20000吨气干性自交联水性树脂及4000吨水性涂料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绍兴长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绍兴市柯桥区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中路1号(原东方茶叶科技有限公司厂区)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绍兴长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利用位于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中路1号的浙江东方茶业科技有限公司现有空余土地及厂房约8000平方米,购置树脂反应釜,兑稀釜、分散釜等设备形成年产20000吨气干性自交联水性树脂及4000吨水性涂料的生产能力。水性涂料项目为物理稀释过程,不涉及化学合成反应。项目总投资1.2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项目完成后预计销售3亿元,利税2000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涉及的水环境保护目标为中心河;涉及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评价范围内的5个行政村和1所小学;评价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分析可知,正常工况下,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浓度最大值及对各关心点的浓度、贡献值均能满足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叠加其他在建项目、环境本底值后,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浓度最大值以及对各关心点的浓度叠加值均能达到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且根据分析,项目实施后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水环境影响
  目前本项目周边内河水体已经没有环境容量,建设项目实施后外排废水经绍兴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尾水排海,不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及海域,正常情况下对园区内河水体不会产生影响。
  厂区严格落实好废水集中收集工作,做好厂内地面硬化防渗,特别是对固废堆场和易污染区的地面防渗工作,可从源头上避免地下水污染事故的发生。正常工况下,本项目的建设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间歇性噪声,在企业切实做好机泵、风机的隔声措施前提下,预计厂界噪声能达到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明显。
  4、固体废弃物影响
  在严格执行本次环评中提出的各项固废处置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固废均能规范化暂存和妥善处置,基本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5、土壤环境影响
  企业应做好厂内地面硬化防渗,做好对固废堆场和易污染区的地面防渗工作,可从源头上避免土壤污染事故的发生。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实施后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清单见表 2。
表 2 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清单一览表
 
 内容
 类型
 措施名称  主要内容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气  工艺废气  ①工艺废气采用“水喷淋+光催化氧化+碱液喷淋”工艺处置
 ②投料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处理。
 达标排放
 储罐废气  储罐设置呼吸阀装置,储罐呼吸废气接入废气处理装置。
 废水站、固废库废气  污水站废水加盖收集、危废库废气收集采用“碱喷淋+次氯酸钠喷淋”工艺处置。
 废水  废水  废水采用“废水收集池+气浮池+水解酸化池+MBR池+清水池”。处理  达标排放
 污泥处理系统  污泥浓缩池、板框压滤机以及配套污泥泵等
 地下水及土壤  ①厂区内装置区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防止工艺过程及产品装卸过程跑、冒、滴、漏的物料渗入土壤,进而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②厂区内事故污水应急池采用混凝土构造及设置防渗层,防止污水下渗污染地下水;
 ③厂区内的物料堆场、暂存场地采用混凝土硬化,防止对地下水的污染物,并设置有顶棚及围堰,防止由于降水造成的二次污染;
 ④厂区内的污水收集管道采用PVC管道高架输送污水。
 预防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固废  工业固废  分类收集并设专门场地存放,危废暂存设施满足GB18597-2001要求。危险废物处置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一般包装物委外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  收集、环卫清运。  
 噪声  选用设备,局部隔声,对高噪声设备空压机、压缩机等增加隔音消声设施,加强设备维护。
 风险防范
  • 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②根据应急预案完善应急设施;③开展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管理;

五、环境影响报告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根据分析,实施后项目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实施后排放的新增污染物总量指标需通过区域平衡替代解决;项目实施后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具有较高的清洁生产水平,符合清洁生产原则要求;本项目风险防范措施符合相应的要求,该项目产品、生产工艺和设备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该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方式和期限
  环评报告书可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办公场所查阅,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要补充信息。
  报告书查阅及索要补充信息时间:2020年4月14日~2020年4月28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形式:1、在建设单位母公司长木(宁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nlongwood.com),并受企业委托在浙江省环境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jshjkj.com/)进行公示;2、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公告栏进行公示。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示时间:2020年4月14日~2020年4月28日。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0年4月14日~2020年4月28日。
  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绍兴长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总            联系电话:13777083555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未来科技城向往街 199 号 3 号楼
联系人: 马工                      联系电话:0571-87992779  
3、环评审批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5-86604938
十、全文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在报送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将在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jshjkj.com/)进行全文公开。
 
绍兴长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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